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计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计合同 篇1
发包人(甲方):设计人(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程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本合同内容: 项目采用设计总包责任制,设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红线区域范围内的电力通道结构和土建、电力通道电器、自来水、强电(含外电接入)、绿化景观(如有)等相关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所需的测量(包括地形和障碍物、管道等)和地勘工作,以及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
第三条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设计周期: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20日完成施工图;勘察周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第四条 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规范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暂定为:(大写:贰佰捌拾万零肆仟柒佰元整)
(1)暂定设计费=估算投资额×设计费费率
【本工程的估算投资额暂按可研批复中工程费,设计费费率为2.2%】暂定设计费:结算时设计服务费计价额以经高新区评审中心审核批准的控制价金额为准。
(2) 勘察费普通孔全费用包干单价为: 1480 元/孔,暂定工程量为: 65 孔,植物胶钻孔包干单价为: 360 元/米,暂定工程量为: 160 米。暂定勘察费:1480×65+360×160=153800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 )(最终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3)测量费带状地形测量全费用包干单价为:180000元/平方公里,暂定工程量为:0.105平方公里,横纵断面测量全费用包干单价为:4000元/公里,暂定工程量为: 3.5 公里,暂定测量费:(最终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件及合同附件(含变更合同的补充协议书);
(4)合同技术规范书(含合同技术规范书的变更);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7)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有关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合同价款支付:
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须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对收款金额及收款单位、收款账号、收款银行等相关信息进行书面确认,甲方按确认书进行款项支付,由收款单位向甲方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正式发票。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合同的结算、价款结算工作。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工作,使本工程按合同约定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工作并符合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具体详细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2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设计项目:(每项/元)
1.标志价格为: 1800元
2.图标格式: 矢量文件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开始设计前,甲方支付标志设计预付费用50%;
2.乙方完成标志设计后,甲方结清尾款费用50%。
三、设计的时间
1.样稿图标: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设计,初稿设计时间3-5天
2.修改图标:根据甲方建议对标志进行相应调整与修改,修改时间2天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需保证所设计的标志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人的权利。
2、乙方设计完成的作品,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所有作品使用权及设计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设计作品。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设计验收通过作品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不收取任何设计费用。
3、当标志验稿后,双方有义务保证方案的稳定实施。
七、保密责任:
1、乙方对于所制作的图标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任意发表及转让。
2、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有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设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标志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标志名称:附项:□标准字设计□标准色设计□名片设计
其它内容:
二、委托设计费用
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
三、付款方式
3.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时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交付乙方。
3.2设计完成且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总费用的50%)。
四、乙方设计方案的时间、交付方式
4.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付款后个工作日左右设计出甲方委托主项个备选设计方案。
4.2甲方在全部主项备选方案中选定一个方案,其它方案退回乙方。
4.3若需修改设计方案,乙方每次修改应在个工作日左右完成,修改直至客户确认为止。
4.4若在乙方提交设计方案后一周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将被认定为设计方案己被甲方确认。甲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余款。
4.5设计方案主项确认后,乙方再进行附项的设计。
4.5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将确认的设计方案的可编辑或高精度电子文件和打样稿交甲方。
4.6甲方在付清了全部费用后,若提出对同一方案再次修改,乙方应免费为甲方修改。
五、知识产权约定
5.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方案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5.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方案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方案不享有任何权利。
5.3甲方在未付清余款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方案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
6.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方案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6.1.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6.2甲方义务:
6.2.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6.2.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6.3乙方权利:
6.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6.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6.3.3乙方对设计的方案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方案。
6.4乙方义务:
6.4.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和方案修改。
6.4.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方案。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5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7.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7.3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前变更设计项目名称或内容,须在原费用基础上追加50%的费用;甲方在
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后变更设计项目名称或内容,须在原费用基础上追加80%的费用,且对变更前设计方案不享有任何权利。
八、合同生效
8.1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4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见附件1);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
第二条 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
│序号│文件│内容或名称│文件提交日期│备注│
├──┼──┼─────┼──────┼──┤
│ │ │ │ │ │
├──┼──┼─────┼──────┼──┤
│ │ │ │ │ │
└──┴──┴─────┴──────┴──┘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2.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
│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交付日期│备注│
├──┼──────┼──┼────┼──┤
│ │ │ │ │ │
├──┼──────┼──┼────┼──┤
│ │ │ │ │ │
└──┴──────┴──┴────┴──┘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2.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5.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着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违约金。
5.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6.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十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 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列表填写,附于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和骑缝章;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
设计合同 篇5
设计合同(草案)
委托方(甲方):北京市云柏商贸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上海圆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条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设计内容
2.1 工程项目的名称: 2.2 工程项目的地点:
2.3 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详附件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详附件 第四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办法
4.1 甲方应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 4.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于最晚一周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3 乙方完成空间计画并经甲方确认后的最晚一周内,甲方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15%,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4 乙方完成草案设计并经甲方确认后的最晚一周内,甲方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5%,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5 乙方完成空间效果图并经甲方确认后的最晚一周内,甲方应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20%,即人民币参万零柒佰捌拾元整
4.6 乙方完成平面系统图并经甲方确认后的最晚一周内,甲方应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15%,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7 乙方配合甲方指定的设计院完成施工图阶段的时, 甲方应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10%,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8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内装修施工后,两周内甲方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即人民币_____元正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5.1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储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费的全部支付。
5.3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5.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乙方责任】
5.5 乙方应配合与甲方协调确定的进度要求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5.6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5.7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与甲方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
5.8 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5.9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同时,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另行委托的设计院交底 5.10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时,甲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 其它
6.1 施工期间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执行设计概念咨询的工作(相关说明详”设计规划阶段”);服务范围涉及设计监造工作者另行计价,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定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6.2 相关建筑结构、机电、消防、设计变更及相关法规检讨非本合约作业内容。图审及设计院签证等事务另由甲方安排相关单位配合实施,未含于服务范围内 6.4 乙方应在草案设计完成之后提出工程造价的概算(相关说明详”设计规划时程”)详细材料估算及项目概算不含在本合同的范围内。
6.5 如乙方认为确有需要、且理由充足,要更改已定的设计及建材用料,乙方必须先通知甲方,共同协商解决
6.6 乙方有权在国内外高质量杂志及传媒报导和介绍该项目设计的特色,甲方有权在楼书中报导及广告中宣传该项目设计的相关内容
6.7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8 本装修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6.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10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6.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委托方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设计合同 篇6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与项目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双方就项目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项目分包双方协议如下:
工程名称:香山国际游艇会外港池护岸灌注桩表面衬砌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厦门市会展中心北侧,香山南侧
工程工期:从生效日期起贰个月内完成
工程分包范围:
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安装及拆除,混泥土浇灌及沙包围护堵塞(外港池护岸灌注桩表面衬砌施工后必须保证现浮桥安装的安全间距,否则承包人承担衬砌凿除)包括施工图纸虽未明确但按有关规范或预算定额中已包含的工程内容。发包人根据需要调整承包范围中的单项内容或增列本工程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时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分包方式:
按本合同约定范围(包人工费)
工程质量:
如有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返工、延期、材料浪费由分包人承担责任,不得有异议。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分包单价:
按实际每米计算,820元/米,有超高4.2米以上按平方米计算,205元/平方米。
付款方式:
1、 分包人在进场施工顺利后付预付款20万(贰拾万元整);
2、 按200米付80%,验收合格后付20%,可按实际情况预支生活费。
分包责任:
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因自身问题造成工程延期损失由分包人负责,不得有异议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施工,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分包人必须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技术人员进驻工地现场,安排控制,检查及协调本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分包人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分包人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项目发包人提供或租赁给项目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7
发 包 单 位(发包人):
设 计 单 位(设计人):
合同协议书
根据 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供热管网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及相关条规。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协议书;
2.2发包人协调有关部门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xx;
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xx;
3)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81-98;
4)其他与城市管网要求有关的文件及制度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 本合同项目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项目规模: 供热管网改造设计
阶 段:施工图设计及参与工程建设勘察和各阶段验收
内 容:1、施工图纸 2、工程预算书(详细)
3、设计图纸与预算书电子版各一套
第四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协调有关部门向设计人提供基础资料一份。
第五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5.1施工图纸分别提供捌套;
5.2提交地点:阿克苏市;
5.3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设计人于合同签订算起10日内提交施工图纸。
第六条 合同价格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七条 支付方式
7.1 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格的50%。人民币(大写):整(¥ 元);
7.2 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设计的所有施工蓝图并经审图中心或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十日内,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格的30%。人民币(大写): (¥元);
7.3 工程竣工验收无设计及施工问题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格的20%。人民币(大写): (¥ 元);
7.4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发包人责任
8.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协调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8.1.2发包人变更设计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8.1.3发包人按合同规定付款;
8.1.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解决;
8.2设计人责任
8.2.1设计人应按国家热力管线及设计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8.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受损失部分所产生的一切返工费由设计人负责;
8.2.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8.2.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承担
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8.2.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应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分部分项检查验收及竣工验收;
8.2.6设计人须派人来现场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一同作为设计依据。如工程开工后,现场施工中图纸有表述不清或有疑问,需设计院在现场确定相关事宜时,设计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九条 保密义务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为。